随着全球生态保护意识的提升,中国作为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缔约国之一,对濒危物种的进出口管理也日趋严格。无论是从中国出口至海外,还是进口至国内,涉及受管制动植物及其制品时,企业和个人都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的申报与审批手续,确保贸易行为合法合规。
一、何为“濒危证”与“物种证明”?
“濒危证”即CITES进出口许可文件,是进行跨国物种贸易前必须申请的重要凭证。出口时由中国国家濒危办(隶属国家林草局)核发,进口时则需提交出口国CITES管理机构的正本文件,并经中国海关核验。
“物种证明”通常用于确定某类物品是否属于CITES附录中所列物种,尤其在标本、乐器、皮革制品等易混淆品类中尤为关键。例如出口制成品时,需向海关出示该材料来源不属于濒危物种的书面说明。
二、中国进出口中的关键申报节点
在出口环节,如北京、广州、昆明、上海等重点口岸,报关企业须提前准备如下材料:
·出口合同及发票;
·商品清单与HS编码归类;
·濒危证(出口许可);
·如适用,还需附带物种鉴定或非濒危声明。
而在进口方面,如从非洲、美洲国家进口象牙制品、蛇皮、红木、龟类标本等,除了濒危证原件,还需提交我国的进口允许证明,部分产品还须经专业机构鉴定后方可放行。
三、合规的难点与趋势
近年来,跨境电商和外贸零售中也频繁涉及物种类商品,但部分卖家因对法规不了解导致产品滞港、退运甚至处罚。当前中国监管正趋于细化,特别是对“从展品转为贸易”的行为监管加强。同时,地方海关如深圳、成都、宁波等口岸已开始启用数字化CITES证书联网验证系统,大幅提升效率。
此外,地理位置对政策适用亦存在差异。例如北京口岸对皮草类制品审查尤为严格,而上海港则是木材及制成品出口的重要集散点。企业应根据出口地制定更匹配的操作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