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关代理分为直接申报代理和间接申报代理。报关单是海关出入境手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即,出入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、货物收发人及其代理人在海关监督口岸依法申报和办理有关手续。报关相关对象分为入境运输工具和货物、货物两类。
报关程序因报关性质而异。报关单的定义是指根据海关规定办理的货物、运输工具和相关海关事务的程序和步骤。
1.自备报关单位必须有外贸经营权和报关权。从法律责任上看,代理报关可以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。向海关申报时,进出口商必须提供以下文件:报关单。普通进口货物必须填写一式两份,海关需要审核的货物,如加工贸易货物、保税货物等。必须填写一式三份专用报关单;如果货物出口后需要在国内退税,应填写另一份报关单。
2.货物发票。申请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,一般免交的情况是委托国外出售货物,结算方式是待货物出售后,按实际销售额向出口单位汇款。
3.海陆订单、空运订单、海运进口订单和海运出口订单。报关后,海关审核验货后,签字放回货单原件,然后提货或装运货物。
4.包装单。数量与发票数量相同。但是,散装货物和单一品种,包装内容一致的货物可以不交货。对于报关出口货物,外汇管理部门应加盖监督汇款印章,在各出口申报单的右上角填写适用号码。必要时,海关也应当提交贸易合同、产地证明书等。
其他相关文件。
(1)经海关批准的免税货物,应当提交海关签署的免税证书,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单独提交海关签发的进口设备清单;
(2)经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商品,应提交海关签发的《登记手册》。代收报关与自费报关相对应,两者均为报关。代理报关又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。直接报关是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,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报关。非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报关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