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而言,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包括进出口申报、查验、纳税和结关等四个环节。
第一,进出口申报
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人和委托报关企业,按照《海关法》及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,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,通过电子数据和纸质报关单的形式,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,并接受海关检查。
一是申报时限
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在货物到达海关监督区后24小时内向海关申报,从运输工具申报入境之日起14天内。海关对逾期不申报的,征收滞纳金。
二是申报单证
进出口报关单应附带的文件包括:合同、发票、装箱清单、提货单、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、进出口许可证和其他进出口相关文件。
第二,配合检验
协助检验是指进出口商协助海关检验行为的行为
一是检查地点
检验必须在海关监督区实施。海关实施检验前,必须通知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或代理人。
二是检验方法
海关实施检查可以彻底检查,也可以抽查
第三,纳税
进出口税是指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、消费税、增值税等税。
一是关税。
税收分为进口税和出口税
一国海关对作为征税对象的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,称为进口关税。根据计税方法的不同,进口关税可以分为:从价税,从量税,复合税,滑准税。当前进口货物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主要有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种。
出口关税是指海关对出境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。出口税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;限制重要原材料的大量出口,以确保国内供应;反对跨国公司以较低价格购买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;以及增加主要利用国内原材料的国外加工产品的生产成本,从而削弱其竞争力。
第四,完成结关手续
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进出口货物报关员完成各项海关手续、海关签发的最后一道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