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口医疗器械分类
根据风险程度,国家对进口医疗器械进行分类管理。
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。
如手术器械(刀、剪、钳、镊、钩)、刮痧板、医用x光胶片、手术服、手术帽、检查手套、纱布绷带、引流袋等。
二是对其进行控制的医疗器械。
如医用缝合针、血压针、体温计、心电图机、脑电图机、显微镜、针灸针、生化分析系统、助听器、超声消毒设备、不可吸收缝合线、避孕套等。
对于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,有必要对其进行严格控制。
如植入式心脏起搏器、角膜接触镜、人工晶状体、超声肿瘤聚焦刀、血液透析装置、植入设备、血管支架、综合麻醉机、牙科植入材料、医用可吸收缝合线、血管内导管等。
温馨提示。
在评估医疗器械风险程度时,应考虑其预期目标、结构特点、使用方法等因素。
02医疗产品分类目录。
原来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,2017年9月发布,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。经修订的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共有22个子目录,将260个产品类别细化调整为206个一级产品类别,1157个二级产品类别,形成三级目录层次结构。
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海关税则号是什么?
进口医疗器械的海关税则号主要集中在税则9018.9021.9022.9402等品目上,在进出口报关和出口退税时,根据不同产品寻找相应的海关税则号,以下列举了部分医疗器械产品的海关税则号和名称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