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口双保理是指银行应国外出口保理商的申请,为某一特定的进口商核定信用额度,从而向出口商提供应收账款催收、资信调查、坏账担保等服务。
产品特点
- 充分利用优惠付款条件,扩大营业额。由银行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,促成进出口双方以信用销售方式签订合同,从而使进口商能充分享受信用销售的实惠,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的货物,加快资金流动,扩大营业额。
- 节约成本,简化手续。保理费用一般由出口商承担,进口商省却了开立信用证和处理繁琐文件的费用,购买手续简化,进货快捷;同时,保理商提供账户管理和应收账款催收服务,减轻进口商的业务负担,节约管理成本。
- 规避卖方履约风险。进口商在货到之后验收付款,有效避免卖方欺诈、履约风险。
适用客户
我方进口商占强势地位,不愿以信用证等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信用支持,而希望以赊销等信用销售方式进行交易。
申请条件
进口商资信情况良好,符合银行准入标准。
业务流程
- 应出口保理商/出口商申请,银行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,核定信用额度并报价;
- 出口商按银行规定向进口商签发《Introductory Letter》,并在发货出单后将应收账款通过出口保理商转让给银行;
- 银行向进口商就应收账款进行定期催收;
- 进口商到期付款,银行将相应款项付给出口保商;
- 如在发票到期日后90天进口商仍未付款,也没有提出争议,银行对出口保理商做核准付款;
- 如果进口商提出争议,银行将暂时解除核准付款义务直至争议解决,银行将协助进出口商解决争议,并根据争议的处理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。